| 关于2008年度(一期)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的批复 |
| 发布日期:[08-02-01 16: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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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移民乡镇、办事处: |
| 我县水库移民2007年第二、三季度的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经县政府批准,现已拨入水库移民资金专户。本次批准使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单位,移民人口已经核实,所申报项目符合《曹县水库移民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望各有关乡镇、办事处接到通知后,务必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抓紧实施;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一定要严格工程验收程序,派专人带合格的财务单据、竣工证、合同、中标通知书(实行招投标的工程)等到县移民办办理结算手续。 |
| 各有关乡镇、办事处,各移民村,领取水库移民项目资金后,一定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移民监督,把水库移民项目资金管好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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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曹县2008年度(一期)水库移民项目工程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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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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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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