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近期目标是什么?
答: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近期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水库贫困移民的温饱问题;提高低收入移民的收入水平,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加快其他移民群众致富奔康步伐,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基本解决移民村饮水、交通、医疗、上学、用电难等突出问题,村村通自来水达到移民村总数的80%,村村通油(水泥)路达到移民村总数的95%,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移民总数的80%,移民适龄儿童辍学率低于2%,移民村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5%,移民村实现村村通电、通电话。
2、什么是水库原迁移民?
答:是指修建水库时,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实际搬迁或安置的移民。
3、什么是水库现状移民?
答:是指原迁移民及其后代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的现状家庭成员,包括合法婚嫁迁入人员、被收养人员以及新出生人员。
4、什么是水库移民村?
答:因水库建设而形成的整体搬迁安置村、分散安置村和生产安置村均属于水库移民村。
5、什么是整体搬迁安置村?
答:是指将移民群众统一安置到新建的村庄。
6、什么是分散安置村?
答:是指接纳、安置一部分移民群众的村庄。
7、什么是生产安置村?
答:是指修建水库时,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只淹没土地而没有淹没房屋,也没有搬迁的库区村。
8、予以核定登记为后期扶持对象的水库农村移民有哪些?
答:整体搬迁安置村、分散安置村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登记:
(1)2006年6月30日前具有移民村户籍的原迁移民及其后代的现状家庭成员;
(2)2006年6月30日前具有移民村户籍的返迁移民及其后代的现状家庭成员;
(3)2006年6月30日前未提干和不符合士官转业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包括武警);
(4)2006年6月30日前有学籍的在读大中专、技校学生;
(5)2006年6月30日前原迁移民出嫁或入赘到分散安置移民村的;
(6)2006年6月30日前刑满释放、管制、缓刑、假释人员;
对生产安置村的人口登记,严格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为依据,核定到村,不具体到人。批准规划设计文件有生产安置人口的予以登记。
9、不核定登记为后期扶持对象的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1)户口已迁至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的。
(2)户籍虽然在移民村,但属于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3)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村的。
(4)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
(5)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
(6)已经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招聘录用且签定合同的。
(7)现役军人(含武警)已提干和符合士官专业安置条件的。
(8)民办教师已经转为公办教师的。
(9)户籍已迁到非移民村的。
(10)对于生产安置村,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中,只批准淹没土地,没有批准安置人口的。
(11)违法犯罪被收监执行的(管制、缓刑、假释的除外)。
( 摘自《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