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田 股 工 作 职 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工程管理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拟订全县农村水利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3、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的监督控制工作; 4、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人畜饮水工作,抓好全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5、组织、协调农田水利灌溉、机电灌站、乡(镇)供水、井站建设; 6、建立健全工程资料档案,并和市水利局对口科室搞好协调工作,努力做好上传下达; 7、指导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及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验收,并负责其质量标准监督检测和招投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